選舉理念
「傑出中學生領袖選舉」以培育香港未來社會領袖為使命。自 2004 年首屆起,本選舉一直以「唔止選舉咁簡單 MORE THAN YOU THINK」為口號,除獎項為,更注重學生領袖箇中得著及成長。故此,本選舉除評核外,設「社會領袖培訓課程」,包括各種培訓活動,務求學生能從中有所得著。
社會領袖培訓課程
社會領袖培訓課程僅供每屆通過首兩輪評核之「準中學生領袖」參與。「準中學生領袖」必須符合課程之出席要求,及在當中表現良好,方可參與第三輪評核。
課程約長 5-6 個月,於每選舉年度之 1 月至 6 月期間進行。
「社會領袖培訓課程」每屆或作調整,以配合當前學生及社會需要。
社會實踐計劃
「社會實踐計劃」為本培訓課程的核心培訓項目之一,計劃時長約為 5-6 個月,貫穿整個培訓課程。
該屆所有「準中學生領袖」在籌委指導下,共同就一社會議題,自行進行問題偵測,與社會上各持份者接觸,並就問題構思解決方案。
評選準則
參選者需展現出卓越的領導能力,能積極推進團隊,具備良好的品德與責任感,能夠起到積極的榜樣作用。此外,參選者應展現社會意識,關心社會,並展現出分析和批判性思考能力。評審將綜合參選者的整體表現及各方面評價,以挑選學生領袖。
獎項
選舉設「傑出中學生領袖」及「中學生領袖」兩個獎項:
「傑出中學生領袖」設得獎名額(約)10 名,得獎者會獲頒發獎狀、銀碟及獎學金
「中學生領袖」設得獎名額(約)20 名,得獎者會獲頒發獎狀
獎項將於每屆選舉末期之「閉幕暨頒獎典禮」上宣佈及頒發。屆時,得獎者可邀請學校校長、老師及 / 或家長一同見證。
參選資格
於截止日期當日就讀本港全日制中學的中四或中五學生 (或同等資歷)
能以廣東話溝通
能以實體出席該屆選舉之「社會領袖領袖培訓課程」
參選方式
選舉約於每年九月至十月期間接受提名。該選舉年度之提名表格及相關材料將於屆時上載至本選舉網頁。
參選者可透過「學校提名」或「自薦」方式參加選舉,透過學校推薦參選者請填寫《學校推薦參選表格》(表格 A),惟每所學校最多只能提名五名學生參選;自薦者請填寫《自薦參選表格》(表格B) 提交參選表格。
參選者需經過兩輪評核,方可成為「準中學生領袖」。各準中學生領袖需要參加「社會領袖培訓課程」,符合出席率及表現的要求,方可獲邀參與第三輪評核。
通過第三輪評核之「準中學生領袖」將可獲頒為「傑出中學生領袖」或「中學生領袖」獎項。